王立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德市各类药店,让更多零售药店纳入医保统筹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2年职工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共济保障以来,按照省医保局“自愿申请、应纳尽纳”的要求,我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内,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38家定点零售药店,已有483家开通门诊共济保障服务,占比39.11%,数量及占比均排全省前列,双滦区现有门诊保障药店13家。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双滦区医保局做好门诊保障药店纳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定点零售药店的政策知晓度。根据工作实际,稳步扩大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有纳入意愿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内,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确保患者享受到便捷、优质的购药服务,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