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市医保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卫健委各相关科室、委属各相关单位,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40号)文件要求,对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取卵术”等 12 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二、停用“经阴道穿刺采卵术”等 25 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三、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等 4 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四、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4年6月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地实施。
五、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6月5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1.新增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停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修订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