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
关于市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评估
结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修改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文件关规定,经综合考察评估、公示、协商谈判等环节,确定承德市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凤凰御庭药店、承德颈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药店、承德颈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六药店、承德市福林热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一百二十三药店、承德万福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承德市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板城店为市级(含高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告。
承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