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李桂贤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承德市医疗保障局2021-10-27 15:14浏览次数:


李桂贤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重视女性生育成本,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完善社保体系,将生育保险纳入到基本社会保险的范围,女性生育成本全部纳入社保补助范围,所有费用均由社保负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已经纳入国家社会保险范围。同时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医保发〔2019〕12号)规定:非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通过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有效的减轻单位雇用女职工的负担与顾虑。

同时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发〔2021〕5号):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决策层级和权限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不予支付范围。我省生育保险政策由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我市无调整权限。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