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市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和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承德市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及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承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我市于2000年11月先后出台了《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承德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医疗管理办法》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国家、省、市各项政策的不断变化,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也随之进行了诸多调整、修改和完善,形成现行制度内容分散,不容易正确把握,急需对现行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同时需要对部分不适宜现行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对现行医保制度进行了一次较为彻底的梳理、调整和完善,同时增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内容,经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合理化意见予以采纳,出台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有助于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共十章六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依据和坚持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明确了参保范围为本统筹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明确退役军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基金筹集。明确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以及办理退休人员身份变更手续时和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入我市的缴费计算方法。
第四章,参保登记与缴费。主要明确了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分立、撤销及新建时手续办理,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相关规定。
第五章,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明确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渠道、支付范围、核算和管理。
第六章,医疗保险待遇。主要明确了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意外伤害以及特殊人群待遇支付政策。
第七章,大额医疗保险。明确了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结算标准。
第八章,医疗服务管理与结算。明确了定点管理,就医购药的结算凭证,异地就医备案等内容。
第九章,基金管理。主要明确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责任分担机制等方面内容。
第十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部门和执行时间。
三、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规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了医保政策和待遇标准,更加体现了制度公平性;统一了就医管理,使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统一了基金管理,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增强,从而确保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