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长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电子健康卡(码)就诊‘一卡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就医即时结算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和省医保局先后重点安排部署了医保网络信息化工作,全面创新“互联网+医保”管理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医保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拓宽服务渠道,方便群众结算。目前,医保的结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另一种是扫描二维码,通过识别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今年1月份我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药店开通了电子社保卡扫码个人账户支付功能。疫情期间,为了减少实体卡接触,我们进一步推动电子社保卡应用工作,从4月1起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软件均支持电子社保卡扫码功能,并从普通门诊购药拓展到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特殊门诊结算等全部场景应用。同时,我市已经全面开通了跨区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异地住院就医网上(微信)备案系统、跨区域门诊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医保结算的便利化措施已经全部内入了微信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银行手机APP等公众平台,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非常便利。
目前,河北省医保局正在积极开发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下一步各地市将启用新医保系统。新医保系统将最大限度融合各种实体卡(证)、电子卡(码)功能,拓宽参保人身份识别、待遇验证和个人账户支付渠道,为参保人就医购药提供便捷服务。
二、关于电子健康卡(码)与医保卡(码)互通使用情况
电子健康卡(码)和医保电子凭证分别由卫生健康部门、国家医保局研发和推广使用,二者均是由国家部门组织开发使用的,地方无权限修改和连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因此,相关方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向上级部门逐级反馈,争取早日实现医疗数据汇集集成和开放共享。
以上关于您建议的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望多多指正,同时真诚地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医疗保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