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的答复
尹宝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把我市建设成为医养结合的旅游休闲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承德市被纳入全国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城市,2017年7月,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承德县、营子区于2018年7月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为: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接受定点服务机构的护理服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不含护理材料费、护理设备使用费)。
筹资标准暂定为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4%,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0.2%,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负担0.15%,政府财政补助0.05%。
经办模式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经公开招标委托具备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