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073 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承德市医疗保障局2019-08-22 09:22浏览次数: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073 号建议的答复

 

邢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同一药品在医院和药店价格不一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管理方式。定价药品由国家及省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行确定零售价格。不定价的药品,由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行制定零售价格。因此,不管是定价还是不定价药品,在不同的医院或药店是可以有不同价格的。

    有人说医院的药品价格更贵,也有人说药房的药品价格更贵。首先,对比的时候,一定要是同一种药,剂型和厂家都要一模一样,不然没有可比性。尽管医院和药房的进药渠道会有所不同,但是两者的价格不会相差太多。长久以来,我国存在以药养医的政策,国家允许医院将药品加价15%卖给患者。我省从2017年8月26日起,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也就是多少钱进货多少钱卖,不存在中间差价。现在的医院都是在赔本卖药,因为医院的药品管理、储存、调配都需要花费人力和物力,只能是医院自己补贴。所以很多药物,在医院卖的会更便宜,同一种药各医院的价格是统一而且比药店便宜的。

    同一种药在不同药店价格有差距是因为商家进货渠道、店面房租价格等,都会影响商家的定价。另外,在有些药店,会员和非会员享有的药品价格也不一样。有时候药店搞药品促销,药品的价格也会有所调整。药品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公司如果不去主动控制当地零售价格的统一,各连锁药店之间各自卖多少肯定不会相互商量。所以就表现为价格五花八门。去医院开药,需要先挂号,医生看病,根据病情开出合适的药物。需要排队挂号,看病,时间会长一些,比较繁琐一点。如果去药店,可以直接买药,省去很多步骤。但是医生开药可能会更有针对性,而且大部分药物可以医保报销。去药店开药,不能报销,更为重要的是,药店的工作人员喜欢推销一些价格高,利润高的药物,而且药店没有医生,不能够根据你的病情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导致有时候不能对症治疗。所以,药店的药贵而且效果不佳。

    公立医院的药物,都是通过国家集中招标,中标的药物,一般都是来源于大厂家,药品质量有保证。但是,很多医院要求同一类型的药物不能超过几种,造成医院的药品种类要少一些。而药店没有限制,什么药都可以有,也存在一些小厂家,质量差,但是利润更高的药物。同一种药名,可能会有很多厂家生产,也有进口和国产之分。药店是以利润为最大化,而不是把患者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大家去药房买药的时候,会发现贵的药物都摆在最显眼的地方,销售人员总是热情地推销某些药物,特别是中成药,因为中成药的利润是最大的。

    2015年,国家发改委、物价局、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里明文规定,自2015年6月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  

    药品价格放开后,除了精神、麻醉一类的药品,其他药品各商家都可以根据各自的经营成本自主定价。只要药店内药品明码标价,且不存在“卖价与标价不一”之类的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药店就没有违规。

    综上所述,目前就我市而言,同一种药品在公立医院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可以做到“同城同价”,但对于零售药店,由于所选取的医药公司及配送企业不同很难做到同城同价,而且同一种药品,医院和药店必然有差价。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尽可能扩大药品招标采购种类,使得医院的药品多样化,满足患者治病需求,同时与药监部门加强协作,鼓励统一城市的药店选购同一家医药公司及配送企业的质优价廉的药品,普惠人民群众。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