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关于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上备案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医疗保障局2019-10-29 13:01浏览次数:

 

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关于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上备案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上备案,参保人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

    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直接结算需“先备案、后住院”。

    1、转诊转院人员。适用于到承德市外就医的人员办理,仅限到北京、天津、石家庄市(请选择“河北省省本级”)纳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备案时只选择就医地即可,无需选择具体医院。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一年,再次异地住院须重新办理备案。

    方法:在微信中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入异地就医页面,注册并绑定备案人,在转诊转院选项中填写相关转院信息,申请备案(请注意阅读备案页面左下角的《备案说明》)。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职长期驻外人员)。适用于长期居住在承德市以外地区的人员办理,仅限到居住地纳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备案时就医地选择到地市一级即可,每次住院无需重新申请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

    方法: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职长期驻外人员)进入异地就医界面后,选择长期异地就医,选择备案类型并填写就医地信息。

    在职人员变更为在职长期驻外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类别自动变更为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3、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院查询。可在微信公众号办理页面中查询,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在“异地就医”网页中查询。

    二、结算

    1、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在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院持社保卡办理入、出院手续,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2、备案仅限参保人因疾病导致的异地住院治疗,不适用于生育、意外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等情况。        

  

                           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