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承德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陕西营路1号;邮编067000;电话:0314—2038801;传真:0314—20388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承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能公开的文件全部公开,控制依申请公开文件的数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10件,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我局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36.9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组建时间尚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