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办事指南(职工医疗保险)
来源:承德市医疗保障局2019-11-13 08:59浏览次数: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随时办理

办理地点:医保中心大厅B1 B2窗口

办理机构: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联系方式:0314-2030874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依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市政[2001] 213号)、(承市政[2009] 212号)(承市政[2010] 232号)

申请条件: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乙型肝炎、丙型肝炎

办理流程:携带近期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